狠父街頭棄女嬰候判

狠父街頭棄女嬰候判

【本報訊】五十六歲貨車司機去年十月夜晚,趁妻子入院生產,聲稱趕着上班,保母拒絕照顧女兒,竟將不足一歲的女兒遺棄於小學門外,幸獲途人認出女嬰身份,警按地址尋訪破案;有前科的被告昨於沙田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名,獲准以一千元擔保外出,案件延至下月二日,以待領取感化官報告判刑。

趁妻入院產子丟棄
被告五十六歲,任職貨車司機,過往曾有十多次定罪紀錄,其中一次類同,被控於去年十月六日,在沙田呂明才小學外的得榮街,對一名一歲的女童,帶來不必要的痛苦。
案情透露,案發晚七時許,沙田第一城的護衞員報警,在沙田浸信會呂明才小學校門外發現棄嬰,警員接報到場,發現一名不足一歲的女嬰躺於嬰兒車內,手上戴着一條刻有其名字的手鐲,警員在案發現場附近進行調查,由於女嬰沒人認領,暫交社署看管。
警方隨後在區內將女嬰相片發布,一名女途人認出女嬰身份,警方三天後追查到女嬰母親下落,證實其母於案發時正在醫院產下幼子,警方從女嬰出生證明文件,得悉其父親身份後,遂採取拘捕行動。
案件編號:STCC4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