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週刊》(Newsweek)引述了十七世紀英國大詩人杜萊登(JohnDryden)一句詩:Whenthechosenpeoplegrewtoostrong/Therightfulcauseatlengthbecamethewrong。這是不是說「鋒芒太露,易招人嫉;正義之行,亦終受屈?」文中chosen和cause是甚麼意思?
Chosen是choose(選擇)的過去分詞(pastparticiple);基督教說猶太人是上帝特別眷顧的民族,即所謂「選民」,例如《聖經.詩篇》第一○五篇說上帝引領猶太人出埃及:Soheledforthhispeoplewithjoy,hischosenoneswithsinging(蕩蕩上帝,率彼選民;歡欣鼓舞,長歌而出)。
Cause一般解作「原因」,但往往也用來指致力實現的政治理想、社會運動或其他目標,例如:Heisdevotedtothecauseofpromotingfreedomofspeech(他為促進言論自由而努力)。
《新聞週刊》那篇文章,我沒有看過,但今天美國人勢力冠全球,似乎已代替了以色列人成為「選民」。他們當年救弱扶危出兵伊拉克,舉世稱為義戰;今天侵伊無名,則幾乎舉世唾罵。然則借杜萊登那句詩說當今的美國,實在恰當不過:「上帝選民其勢太盛,義舉亦將淪為惡行。」
最後不妨談談詩句中的片語(phrase)atlength:那是「終於」或atlast的意思。Atlengthherecoveredfromtheillness即「他的病終於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