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車婉婉母親車綺芬,四年前與從商男伴與一德籍建築師合資在內地發展高爾夫球場,其間盜用建築師以信託形式寄存在公司戶口的多筆外幣存款,共約一千一百萬港元。車綺芬及男商人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盜竊及洗黑錢等六罪成立,即時還押監房至下周一判刑。
五十四歲的車綺芬與五十一歲的陳展鴻,同被裁定一項盜竊罪成,車綺芬另有一項盜竊及四項處理可公訴罪行得益入罪。到庭親友聞悉兩人罪成還柙,一度眼泛淚光。
法官龍禮在判詞中指事主雖有偽造文件欺騙稅局及銀行前科,但相信他是誠實證人,對於涉案外幣的存款安排,以事主的版本為真實,確信事主只為賺取較高利息,才將該筆巨額外幣以信託形式存入被告公司的銀行戶口。法官不相信事主有口頭協議,答應將存款交陳任意使用,因為像事主般的商人必定會有白紙黑字記錄。
法官指陳如沒盜用款項,不會明知後果嚴重仍簽署文件承認擅用款項及承諾還錢。法官並指車綺芬從商多年,與陳同為公司董事,經常參與公司運作,又負責簽署公司支票,加上她負責簽署買賣山頂物業,肯定知道大部份買樓的資金均來自利用涉案外幣存款作保證金的透支款項,故裁定兩人罪成。
案情指兩被告為陳氏(南海)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旗下內地公司「南海西樵哥爾夫球發展有限公司」在南海興建高爾夫球場。九八年期間,德籍建築師ERICHSTOY獲邀投資球場的房地產,注資五萬美元及三十萬馬克。
事主在港另有四筆外幣存款,按兩被告建議,全部外幣轉往「陳氏」公司的戶口做定期,賺取高息。事主曾簽署協議,將外幣存款以信託方式由「陳氏」持有。但兩被告擅用該筆存款作保證金,在九八年十月至十二月,向銀行取得透支額共八百萬元。陳亦數次將外幣存款,由公司戶口轉帳到由他及車綺芬的私人戶口,並曾開出兩張數百萬港元的支票,以另一公司名義購買舊山頂道一個一千六百萬元物業。涉案定期存款原於九九年四月到期,事主向銀行查詢滾存利息,始發現遭盜用。
案件編號:DCCC6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