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對那些甚麼基督徒啊,天主教徒啊,十分尊重。
到底教大,多聖人。但教大也有枯枝,枯枝,也實在太多了,像美國,說是甚麼基督教國家,布殊滿手鮮血,每星期按時去守禮拜,去望彌撒,他那些教友,那個站在十字架前的神父,會怎麼看他?有沒有告訴他,像他這種東西,只會沾污教堂?
不是都自認了是罪人嗎?罪人怎麼這樣橫暴?太虛偽了!虛偽得舉世震驚和震怒。
有了美國罪人,全世界都得擴軍,都要劍拔弩張,隨時決生死。
有一本叫《那話兒》的書,DavidM.Friedman寫的,內容荒誕,竟反映現實:基督教行割禮的觀念,產生了始料未及的後果,「在一個崇拜宗教遺物的時代裏,最受崇拜的神跡是基督的包皮。許多教堂,包括羅馬聖約翰教堂或教宗所管轄的教堂都宣稱他們擁有一片,或是全部的神聖包皮……」法國愛比教堂的神聖包皮,可治女人不孕,據說,英國凱薩琳皇后在十五世紀,就曾經為了順產而借用遺物。皇后和亨利六世對結果很滿意,歸還原物的時候,還為這塊皮蓋了一座神聖的教堂。
「神聖包皮的大量出現……導致許多鑑賞專家的興起,並發展出特定標本真偽測試方法。最普遍的方法是品嘗法。歷史學者雪爾寫道,當地的牧師會挑選一位訓練有素的醫生來咀嚼這片風乾的人皮,以判定這是純人皮或是半人皮。」
布殊不是醫生,但他打勝仗,在美國聲望日隆,最有資格用咀嚼法鑑賞基督的包皮;而那些好戰美國人上的教堂,我終於明白那是甚麼樣的教堂;那就是神聖的包皮教堂。我們有句話,叫「包皮環境」,歇後語是「惡劣」。在包皮教堂裏互相祝禱,大呼「天佑我們」的美國人,也真夠惡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