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九歲內地少女,疑由一名馬伕安排,匿藏貨車底偷渡來港當妓女。少女賣淫前更需拍下半身裸照以招徠嫖客,及學習性技巧,兩個月內在指壓中心接客一百六十次,但大部份肉金用作償還偷渡費。涉案馬伕昨日在區域法院否認控制他人賣淫等三罪受審。
被告趙國豪,二十四歲,被控販運他人來港、協助管理賣淫場所及控制他人賣淫。
非法入境的十九歲湖南少女簡小平,昨日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她透露,去年四月初在深圳經被告女友介紹認識被告,安排她來港工作。
被告於四月十三日帶她到一酒店,與另外四名少女滙合,安排她們躲藏在一輛貨櫃車底的暗格,偷運入港境後,她與其中兩少女被載往旺角弼街,毗鄰一間指壓中心的單位。
簡指翌日更被迫脫掉上半身衣服,拍下一輯半裸照片,以吸引多些客人,此時才得悉來港當妓女。
一名不知名男子更聲稱教她向客人提供性服務的技巧,與她性交,事後給她一百元。其後她被安排以「蓉蓉」的外號,在亞皆老街一間指壓中心賣淫,每逢有嫖客召妓,被告或另一名馬伕就會帶她到指壓場接客,完事後便返回宿舍休息。
簡指被告要她做足一百五十個「鐘」償還偷渡費,即接客一百五十次沒有報酬,之後每次賣淫才可分得一百元肉金。簡表示她欲返回內地,但被告迫她清還偷渡費後才准回去。至去年五月初,簡合共接客一百六十次。
控方案情指被告其後遭警方拘捕,警誡下曾招認負責帶妓女往指壓場接客,日薪三百元,按指示替老闆在內地每找一妓女,獲分二千元。
案件編號:DCCC12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