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警署改商用

中區警署改商用

【本報訊】政府計劃將中區警署、域多利監獄及前中央裁判司署保留為古迹,規劃署擬將該處土地用途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歷史地點保存作文化康樂及商業用途」。有關修訂將在下周四刊憲。

新發展須申請
該幅土地位於荷李活道、亞畢諾道、贊善里及奧卑利街之間,現時規劃為「政府、機構及社區」用地,現有建築物總樓面約22.1萬方呎,富有維多利亞及愛德華式殖民地建築特色。政府計劃於05年,當有關政府部門遷出後,便進行復修及改建為一個文物旅遊點,並以招標方式出讓予私營機構發展零售、飲食和文娛區。因此有必要修訂土地用途規劃。
不過,為規管該地區發展密度,分區圖註釋內會規定,任何新發展前都必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出規劃申請,並證明有關新發展與該地區的歷史環境一致及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