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再有兩名本港法輪功學員,被內地法院指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分別被判監三年和四年。他們的親人認為理據不足,判決無理,其中一人的妻子更表示:「對內地法律完全失去信心。」
本港法輪功學員張雨蒼和孫鍾文均在去年五月,在羅湖過境時被內地公安扣留,他們被指擁有法輪功的單張和光碟,宣揚邪教,於今年三月分別被判刑三年和四年。本港法輪功發言人簡鴻章指,內地從來沒有在法律上明確指定法輪功是邪教,只是政府自行定性,所以判刑沒有法理依據。
孫鍾文的妻子王岩表示,最初因此事傷心得日日以淚洗面,但現在則是氣憤得哭不出來。她不打算為丈夫上訴,因為根本不相信內地法律制度。她指內地公安曾對她說:「上頭說要嚴判,他們是要給香港人一點顏色看看,根本不是針對本身的罪!」
張雨蒼的姐姐張妙清昨日更忍不住落淚,哭訴內地法院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判刑,三天前她到深圳拿判決書,當局又以非典型肺炎為藉口,不讓她見弟弟一面。她指摘本港入境處和警方對她們沒有實質幫助:「佢哋話呢個問題好敏感,佢哋都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