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日前醫院管理局宣布容許懷孕十三周以下員工放有薪假期,來自商界的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呼籲私人機構僱主予以效法,讓懷孕不足十三周的女僱員放有薪假期,避免在社區感染非典型肺炎。
田北俊說,醫管局訂出這項措施必有理據,希望私人機構效法。勞工處發言人稱,已向全港僱主、工會等發出處理非典型肺炎的僱傭建議,但當時並未提及對懷孕員工的處理,但若懷孕員工有機會接觸感染非典型肺炎的病人,僱主應與僱員商討,作出適當安排。
該處稍後會再就處理懷孕婦女的上班安排訂定有關指引,供各私人機構僱主參考,並作出相應安排。
勞工處早前已建議僱主讓受感染非典型肺炎而需放病假的員工享有每天五分之四工資,又呼籲僱主向仍未累積足夠有薪病假數目的僱員,獲得有薪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