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偷天線判罰款

消防員偷天線判罰款

【本報訊】二十七歲消防員去年八月在藍田屋苑的停車場內,用螺絲批拆除輕型貨車的天線,停車場閉路電視錄影其犯案經過,被告自首被捕,引咎辭職,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車輛內盜竊罪,被判罰款三千元,另賠償車主一百元。
被告李子傑,二十七歲,承認於去年八月二十五日,在藍田康雅苑停車場,偷竊一組天線,屬於鄭烈章的財產。
警方從管理處的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將車停泊在事主貨車旁邊,然後用螺絲批拆走天線,被告其後自首,在警誡下承認犯案。裁判官指,被告品格良好,現已告失業,輕判罰款賠償了事。
案件編號:KTCC1188/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