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警員偕兩友人在尖沙嘴的士高內吸毒及拒捕案,負責在場監視的警員作供稱,涉案次被告警員將一包白色粉末分給女伴,並將剩餘的粉末用鼻吸入,而另一名被告男子亦將白色粉末放在手背上,同樣用鼻子吸入粉末。 四名被告分別為羅世傑(二十三歲)、吳兆文(三十一歲),均為警員,被控兩項拒捕及吸毒罪,羅加控一項販賣氯胺酮(俗稱K仔)罪。 另兩名被告曾鍵鋮,任職售貨員,及歐陽浩為,運輸工人,各被控一項吸毒罪。 案件編號:KCCC1590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