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南角道居民投訴,指附近兩間洗車屋的工人,經常在屋內接駁水喉拉出行人路洗車,不但弄污路面及阻礙居民出入,亦違反環保條例,居民雖於一年前多次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投訴,但食環署職員卻指未有發現,致問題至今未解決。
南角道居民投訴稱,附近兩間洗車屋,工人經常將汽車停在門外行人路上,接駁水喉拉出在行人路邊洗車,弄濕行人路及阻礙居民來往,居民曾多次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投訴,但從未見改善,「我哋投訴過好多次㗎喇,都冇用。佢哋見到食環署啲職員嚟,就會好醒目咁收晒啲嘢,食環署啲人一走開,佢哋又出番來。如果係咁,就算我哋不斷投訴都冇用啦,都已經年幾啦,咪又係咁。」
食物環境衞生署回覆本報查詢時稱,食環署接獲投訴後派員巡視時未有發現,街道亦能保持清潔。然而食環署人員已勸喻有關店舖負責人,不可在公眾地方洗車,以免弄濕街道和影響途人。因有關洗車屋可能未有妥善處理污水,並隨意排放於行人路上,食環署已將投訴轉介環境保護署跟進。
記者前往視察時,目睹兩間洗車屋「淖鑾」和「車之堡」外,有工人將汽車停在門外行人路上洗車,水花四濺,地面全濕;而在「車之堡」門外行人路,更放有一支清潔劑和滿載梘液的膠桶,路面遺留清潔劑泡沫,途人均須小心翼翼。
「車之堡」負責人梁先生堅稱,店內設有洗車房,工人不會在行人路上洗車。記者雖強調曾目睹工人手持水喉在路邊洗車,但他仍堅持該店不允許亦沒有工人於行人路邊洗車。
「淖鑾」負責人謝小姐表示,她較早前才接手該店,故一直沿用以往的運作模式,但自食環署及環保署等職員前來巡查後,經他們提醒,她已吩咐職員只可於店內洗車,避免弄污街道,影響居民出入。
環境保護署函覆本報稱,任何人將任何物質﹙包括洗車產生的污水﹚排放入水質管制區內的公用污水渠或公用排水渠,是受《水污染管制條例》管制,惟將住宅污水排放入公用污水渠,或將沒有污染的水排放入用以輸送地面排水的公用排水渠則屬例外。
如果環保署調查後即場發現有洗車工人違例,會考慮向有關人士提出檢控,同時會按有關洗車屋的個別情況,向負責人提供指引,以協助其運作能符合有關法例的要求。
環保署稱,接獲投訴後曾到南角道巡查,據了解,「車之堡」營運會有改變;「淖鑾」負責人則表示,現正安排在店內加裝污水收集及排放設施,工程完成後洗車工序將於店內進行。環保署已提醒洗車屋負責人,在未有適當設施期間,必須採取有效方法或改變洗車模式,以避免觸犯法例及對途人構成滋擾。(○三一四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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