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場霸官地一年未收回

車場霸官地一年未收回

元朗鳳翔路朗晴居旁一個私人停車場,有逾半面積乃非法佔用官地經營,元朗地政處去年五月接獲投訴及經調查證實,但迄今接近一年,地政處尚未全部收回官地,被附近居民批評效率緩慢。

去年五月,朗晴居附近居民向本報投訴,位於朗晴居旁的露天私人停車場,近一半地方屬政府官地,經營多時未被取締。
本報將投訴轉介地政總署跟進,其後獲回覆,承認該個可容納近一百輛汽車的停車場,有一半土地屬官地。

「明知違例都冇做嘢」
附近居民最近發現,事件至今已近一年,該停車場的經營範圍未有明顯縮小,質疑地政總署根本「冇做嘢」,有居民稱:「明知有人違例,又唔採取行動,咁我都可以搵幅地做生意,佢哋做嘢咁慢,至少可以搵幾年錢。」
本報再將居民投訴轉介地政總署處理,元朗地政處發言人回覆本報承認,該停車場尚有部份是在官地上經營,就居民對該車場佔用政府土地的投訴,元朗地政處一直關注,並分別於去年十月七日及十二月六日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法則,採取土地管制行動,收回部份遭佔用的官地。覆函並表示,會繼續跟進居民投訴,並會盡快採取另一次行動,收回其餘仍被佔用官地。
負責管理停車場的恒發物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經理張先生稱,該公司停車場以往在私人土地上經營,後來因原地主曾將部份土地與政府換地,但又沒通知該公司,故才出現違例情況。
該公司於去年收到地政總署通知後,已按指示交還部份土地,其餘部份則會於指定期限前交還政府。
元朗區區議員黃偉賢批評「政府欺善怕惡」,遇上執行《土地條例》時,如果違例者「順攤」就「做嘢」,否則便「冇符」不會硬拼,「一係將投訴丟低,一係轉介民政事務處或警方跟進」,但由於此類個案並非該兩部門的首要工作,故往往就此擱置。

區議員坦言執法困難
他指出,佔用官地情況在新界尤為嚴重,地政總署在處理佔用官地時,如不可用鐵絲網圍起位置,情況就像「貓捉老鼠」,沒完沒了;即使有些位置以鐵絲網圍起,也很可能被拆走。他笑言:「有啲法例喺新界區根本無法執行。」 (○三二三○一)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

元朗地政處將停車場部份已收回官地,以鐵絲網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