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新語:新條例沒太大負面影響

投資新語:新條例沒太大負面影響

上周一名傳媒朋友來電,問及兩個近日熱門問題:第一,證券及期貨條例在4月1日開始實施後,會否令市場成交進一步萎縮?第二,證監會向港交所(388)收回上市審批權,會否令申請上市公司數目下降?理論上,筆者非常樂意發表一些意見,答案亦很明顯,不過在言談中,筆者發覺該傳媒朋友所提出的問題,每每都是針對現行的監管架構,令到筆者覺得該朋友對現時的監管架構存有不少偏見,又或者是該朋友希望我可以給予一些「標準答案」,以讓他可以交差,所以在整個討論中,都是圍繞在是否不贊成監管機構這樣、不贊成監管機構那樣。
由於新例中有不少涉及打擊市場失當行為的條文,都較以往為嚴,因此行內前線人員認為新例對他們會構成很大的「威脅」,會對投資市場造成重大打擊外,甚至會拖垮整個投資市場。

市場萎縮是經濟因素
其實,新條例只不過是把過往10條舊例合併後,再加上一些新法則而已,不過,可能當中有不少條例加上刑事責任,所以令到行內前線人員對新條例非常反感。
筆者覺得既然條例並不是重新推出,所以對市場應不會產生太大的負面影響,近日股市低迷亦未有證據指出是由新條例推行所產生。
相反,筆者認為,經濟問題才是港股低迷的主要因素,由於港股過往是由長線資金入市推動下才會持續上升,自97年後,本地的經濟問題及政府在多項政策舉棋不定,令到海外及本地的長線資金流失,所以現時市場萎縮,責任應歸咎於經濟因素多於監管因素。
筆者最後想在此提出一個觀點,個人認為作為一個傳媒人士,在報道或轉載他人意見時,不應該把個人意見一併加進報道內,在訪問一些「專業人士」時,更不應引導他們回答一些「標準答案」,傳媒的身份應該中立,在報道中只應把一些有用的資料提供給讀者,讓讀者自己分析哪樣是正確可信。
鼎康御泰證券研究部副經理 彭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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