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廉政公署助理調查員,涉嫌在上門調查一宗混凝土供應商詐騙案時,誘使及威脅一名高級經理招認,對話反遭事主暗中錄下,令兩人惹上官非。法官認為受查經理未因威嚇對話而即場招認,裁定兩名調查員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脫,但其中一名調查員劉偉添蓄意向法庭隱瞞該段對話,發假誓罪成,判即時入獄九個月。
被告劉偉添(三十八歲)聞判決後進入羈留室時已雙眼通紅,流下男兒淚。次被告鍾慧文(三十二歲)則當庭獲釋,回復自由身。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馬漢璋判刑時指,發假誓罪成最高可判監七年,因證人撒謊,將損害司法制度。法官指本案尤其嚴重,法庭對於身為執法人員的被告,為掩飾自己在查案時的不當行為,在法庭上蓄意講大話,實在可悲。法官表示被告的證供對當時接受審訊的經理甚為重要,被告明知其行為很可能導致一名無辜人士被定罪,故必須判阻嚇性刑罰。
劉偉添曾任助理入境主任及警員,九一年加入廉署任助理調查員至今。辯方指被告工作勤奮,但多年未獲晉升,為博表現才作出誘導性對話。律師指其妻有腳患無法工作,在新加坡讀書的女兒亦可能被迫返港。法官考慮被告紀錄良好,罪成將喪失工作名譽,由一年減刑至九個月。
案情指九九年十月十四日早上,兩被告調查天水圍屋苑承建商涉行賄房署職員,供應次等混凝土一案,到事主孔憲信的粉嶺寓所,邀孔返署接受調查,逗留三十分鐘期間,曾利用威嚇及誘導說話,要求孔吐真相。孔返回廉署會面時作部份招認,其後與另一人被控串謀詐騙。
被告在審訊時作供,否認曾作誘導說話,但對話錄音在庭上公開,結果孔憲信罪脫。法官指被告作為有經驗的調查員,作出威脅對話極不恰當,但未能毫無疑點證明被告有妨礙司法公正企圖,判兩人脫罪,但劉發假誓罪成。
案件編號:DCCC108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