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錄音認強姦 付款之後再受屈<br>富商X先生遭雙程婦兩度勒索

被迫錄音認強姦 付款之後再受屈
富商X先生遭雙程婦兩度勒索

【本報訊】八十一高齡退休富商,多次以金錢換取家中年輕雙程證女傭的肉體,但內地婦去年九月與老翁在寓所交歡後,突然獅子開大口,威嚇報警,指遭富商強姦及會向其妻揭發惡行,迫富商留下自認強姦的錄音,兩度勒索富商合共三十萬元內地婦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勒索等三罪,被判監三十個月。 記者:柯弘毅

法官源麗華昨日接納控方申請,將案中受害富商的身份保密,以X先生代替。X富商年屆八十一歲,為退休商人,與妻子等家人居於中環寓所。涉案女被告丘婉輝,二十八歲,廣東梅縣人,承認兩項勒索及一項盜竊罪。

肉金千五至三千
案情指出,持雙程證的女被告於二○○○年底,透過X富商的同鄉介紹,替他做傭工,曾在富商寓所工作二十八天。之後,兩人由賓主發展至肉體關係,但每次性交後,被告會收取富商一千五百至三千元。被告在工作結束後返回內地,兩月後便約晤富商到深圳的賓館「開房」,完事後獲富商給予三千元。○一年被告再來港,又約富商到灣仔比華利酒店「敍舊」,富商與被告做愛後付出一千五百元。
女被告於去年七月十三日致電X富商,要求他兩日後到機場接機。富商安排被告當其女傭,寄住中環寓所。被告因利乘便,同月二十三日突然走進X富商的睡房,與他性交後獲取二千元。
至九月二十日中秋節,X富商在家中與被告雲雨過後,如常給她二千元作報酬,但被告竟開口向富商勒索十萬元,並要脅富商報警指遭他強姦及向其妻揭發惡行,又迫富商依字條照讀,承認強姦她及同意付十萬元,並在電話上錄音。被告還取去富商的身份證及回鄉證,富商無奈就範,三日後到銀行提款十萬元,然後約被告到中環中國銀行。被告將錢存入戶口,再過戶給母親,之後才將證件退還,迫令富商寫紙承認自願給予她十萬元,解決家庭問題。

羅湖入境時被捕
翌月六日,被告在內地致電X富商,聲稱懷孕,勒索二十萬元,否則照樣報警指他強姦,並表示手上仍保留富商招認強姦的錄音。X富商與律師商議後報警,被告於十一月十八日在羅湖入境時被捕。法官指被告與高齡事主有染,替夫還債非犯案藉口,勒索需判阻嚇刑罰,三罪共入獄兩年半。
案件編號:DCCC12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