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人士是涵蓋在強積金制度下的其中一個類別。「自僱人士」是指以非僱員身份提供服務來賺取入息的人。一般打工仔的強積金供款及其他行政細節會由僱主負責,自僱人士則要自己兼顧。
在投資考慮方面,自僱人士考慮的因素基本上與其他僱員相同。平均成本法、退休所需數額、強積金投資的宜與忌、如何部署強積金基金組合、定期檢閱強積金基金組合等事項,均是自僱人士同樣須注意的地方。也許,自僱人士與打工仔不同之處,就是他們須考慮如何選擇計劃受託人或強積金計劃。
一般僱員參與強積金計劃時,可以在僱主為他們提供的一系列成份基金內,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資組合,而自僱人士就有更加多的投資選擇。比方說:他們在考量過(或經強積金中介人建議)後,認為某一類型的基金是適合他們的投資工具,就可以參考市場上四十多個計劃的資料,比較其他計劃內同類型基金的表現及收費,繼而從中挑選最佳的組合。
自僱人士須注意的是,不同的強積金計劃可能由不同的受託人提供。這些受託人所提供的服務,在市場存在着競爭的情況下將各有特色。自僱人士在眾多計劃或基金之間作選擇時,可考慮這些受託人的服務是否能滿足自己的需要。有部份自僱人士或會堅持,在選擇強積金服務商時,會把服務品牌置放先於基金質素作為考慮因素。當然,這個挑選步驟也可以反過來執行。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自僱人士並沒有僱主為他們提供5%的供款。所以,他們在策劃退休計劃時,應考慮這個供款比例或供款額是否充夠退休之用。如果他們憧憬美好的退休生活,可能需在最低供款比率5%的基礎上作出額外的自願性供款,加大供款投資,以期達到目標。由於自僱人士有選擇強積金計劃的彈性,他們可以充份利用此靈活性,透過分析市場現存的資料,多看、多聽及多問後才作出最後的決定。
最後,我們想提醒自僱人士,強積金投資是一項長期的規律性投資。既然有選擇強積金產品的彈性,自僱人士同時難免有隨時轉換計劃的衝動。自僱人士請三思而後行,在作出改變前須審慎評估強積金產品的表現、及頻密轉換計劃所可能產生的後果。
積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