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九龍城區議會啟德選區補選勝出的民協副主席廖成利,申報選舉經費時,報漏數項宣傳單張費用、舞龍活動開支及掛廣告牌之租金,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昨在高等法院向法官申請豁免,但由於未能確定廣告位之租金,案件押後至本月十五日,待廉署人員作進一步調查。
申請人廖成利,於去年十一月參加九龍城區議會啟德區補選勝出,成功重返區議會。然而,他在申報選舉經費時,被指報漏五個項目,首三項與宣傳單張有關,合共四百元,第四項為選舉前舞龍活動,開支二千五百元,第五項為掛廣告牌之租金。
惹起爭議的廣告牌放置於馬頭角道九號與北帝街交界的一間生果舖,廖成利表示,該廣告牌位已空置多月,由一名街坊免費讓他使用,故以為毋須申報,倘若真的要將租金計算在內,大概也只是五百元,不會超越四萬五千元選舉經費上限。
律政司代表律師表示,廉署人員需調查尋求客觀評估方法,評估租金。最後,法官頒令准許第一至第四項獲得豁免,第五項使用廣告牌費用,則押後處理。
案件編號:HCMP10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