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為控制非典型肺炎而實行隔離措施,美國紐約亦擬修例,授權當局可隔離懷疑感染致命傳染病人士長達六十日。官員特別提到,傳染性肺炎和天花是需要隔離的病症,愛滋病則不是。
據《紐約郵報》周二報道,紐約市衞生署建議修例,衞生專員至少可勒令那些懷疑會危及公眾健康的人士被隔離三個工作天;之後他們若要求獲釋,衞生專員須向法庭申請隔離令,才可繼續隔離他們。
不過,申請期間可額外扣留他們五個工作天,但最終隔離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被隔離人士如有要求,市政府會為他們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紐約市的衞生條例原已授權衞生專員可隔離「必定」威脅公眾健康的人,這次修例將擴大至隔離「可能會」危害公眾健康人士。
懷疑染上有關病症的人,須在醫院接受隔離;與患病者有接觸的人,亦可能要軟禁在酒店或家中。
衞生署發言人馬林表示,修例是為了應付快速轉變的健康威脅狀況。衞生署在市政府文件中稱:「若紐約市受到一種醫學界沒有應付經驗的新病毒侵襲,要維持公眾健康,就有需要以隔離和扣留控制疫情,直至找出有關病毒種類和治療方法為止。」
官員指出,九九年當地爆發腦炎潮時,醫學界未能即時辨認出是西尼羅河病毒致病,他們不想在面對其他傳染性更強和更致命的病毒時重蹈覆轍。紐約市衞生委員會將在四月二十八日舉行聽證會,之後委員會可自行修例。
《紐約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