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有很多事情,總是讓人看不懂。比如,一部電影被禁七年之後,已經通過審查,公映了兩天,突然又接到電影局的禁令,停止上映,禁映的原因竟然是「不當宣傳」。
說的是根據作家蘇童小說《米》改編、由內地著名導演黃健中拍的電影《大鴻米店》。七年前,這部電影拍了出來,立即被禁,原因是片中暴露鏡頭過多——在沒有分級制的情況下,這樣的被禁還是可以理解的。事過七年,按官方的意見,「根據觀眾的承受能力,以及社會認知度的提高」,電影局終於允許「米店」開業。
筆者揣測電影局的意思,既然七年後開恩讓你營業,你乖乖地開店就是了,不可過分張揚。可實際的情況卻是,影片在北京、西安、成都等城市公映時,發行方大打「七年被禁」牌,以「有多場激情戲」、「人物無一不惡」、「建議少兒不宜觀看」等擦邊球語言廣為宣傳。此舉終於惹惱了電影局,於是,開業才兩天的米店,再度執笠。
其實,說到「不當宣傳」,比《大鴻米店》更離譜的多的是。曾獲金雞獎、一場情欲戲都沒有的「主旋律」影片《美麗的大腳》在西安上映時,影院就打上「倪萍煽情、孫海英激情、兩人偷情」的廣告,卻沒人管它;鞏俐梁家輝主演的《周漁的火車》同樣大打激情牌,同樣沒人管;《五月、八月》甚至打出「首次揭露中國女性被姦殺的影片」,引來觀眾強烈不滿,最終處理也只是撤換海報了事。
《大鴻米店》的遭遇,頗為蹊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