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銀行前高層壽明因收受利益入罪,被判監四年,刑期與南非StandardBank前香港分行主管相同,兩位資深賓架,一外籍,一本地華人,均有豐富經驗,因相似罪原因入冊,聞者惜之,亦有「卿本佳人,奈何作賊」之嘆。
賓架靠份人工,其實好難發達,最多係薪高糧準,福利優厚,公積金豐盛,能維持上流生活而已,除非擁有好多銀行股票認股權啦。正因如此,歷年來,不分中外,都有賓架受唔住誘惑,收受客戶送禮或甚至巨額紅包,導致身敗名裂。
前輩賓架以前有一位夥計,為人老實,服務態度良好,亦盡量幫助借錢嘅客戶。一位人客因此趁過年,送他一個大紅包,超出普通利是好多。夥計拆開利是封之後,知道唔收得,立即將筆錢存入該位人客嘅銀行戶口,並將存款收條寄番畀人客,當係客戶服務。人客收到之後,自己都覺得唔好意思,以後冇再送禮。銀行家收禮呢回事,可大可小;收大錢而坐監,都該心甘命抵啫,收少少而誤了前程就慘無人道。前輩賓架有一位東南亞同業,身為老總,曾經批准一單六百萬美元貸款畀某客戶,某客戶過年特送咗一個利是畀佢嘅仔,賓架收下,約係二千港元,存入兒子儲蓄戶口,不以為意。誰知三年後,該人客破產,破產官搵到一條數(約二千港元)送畀銀行家,於是告入官府,指銀行家批准貸款之後,收受利益。結果銀行家被炒兼坐監,前途盡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