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情緒失控 三料自殺獲救<br>扼斃5歲兒婦認誤殺候判

失業情緒失控 三料自殺獲救
扼斃5歲兒婦認誤殺候判

【本報訊】任傳銷的婦人失業後情緒失控,將五歲幼子扼頸至死,再企圖飲漱口水、洗潔精及割脈三料自殺,但為長子發現獲救。昨日她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法官彭鍵基將案押後至四月二十四日,等候精神科報告宣判。
四十五歲被告蕭惠萍於內地出生,念書至中學,曾務農及做酒樓侍應,九○年移居香港,在港做傳銷,○○年失業。她原被控一項謀殺罪,因案發時精神失常,獲法庭接納改認誤殺。
根據案情,被告與丈夫及兩子居於屯門大興邨,長子十九歲,幼子唐文龍四歲零十個月,去年六月二日早上,被告丈夫上了班,長子未睡醒,被告突然發瘋,用手箍着幼子頸項,又用雙手捂着他的嘴巴,將他殺死,然後她飲漱口水、洗潔精及割脈企圖自殺。

長子發現救母
被告長子於同日中午,發現母親睡房鎖了門,但着了燈,他用鎖匙開門後,發現母親與胞弟躺在床上,滿床鮮血,而胞弟已死去,遂報警求助,被告送往屯門醫院,八日後才能離開深切治療病房,而死者則因頸項受壓,窒息致死。
其後,被告向警方表示,她因失業憂心忡忡,亦不懂得教兒子做功課,當日她突然發瘋,腦海一片空白,不知為何將兒子殺死,她深愛兒子,但過去兩個月都沒好好愛錫他,她在兒子死後,決定尋死。
案件編號:HCCC29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