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過去也曾因應不斷蔓延的傳染病而當機立斷,實施政策隔離病者及為接觸病者人士及市民注射疫苗,甚至出動直升機派發宣傳教育單張,結果成功將疫情控制。
本港在六十年代曾多次爆發霍亂,其中一九六一年及六三年更是疫潮高峯期。為了防止疫潮擴散,當時的政府衞生部門在所有涉及的樓宇進行消毒,同時執行《檢疫及防疫條例》,將霍亂病人集中在荔枝角傳染病醫院治療,以及隔離所有與霍亂病者有接觸的人士,將他們送去漆咸道的檢疫中心觀察十天,沒有出現病徵者才准返家。
由於當時科技不發達,並非所有家庭都有電視機、收音機及電話等通訊工具,港府曾出動直升機,在偏遠地區散發傳單,教育市民不要喝井水等衞生常識。
至一九八六年七月底,霍亂再次襲港,政府八月二日宣布成為疫埠,並開放八間診所,為市民注射疫苗,當時有逾二萬名市民輪候注射。在不足一個月內,疫症得到控制,政府在同年八月十九日解除疫埠之名,其間有二十二人染病。
另外,最嚴重的大鼠疫曾在一八九四年五月肆虐本港,本港宣布成為疫埠。港府逐戶搜尋病者、禁止染病親屬離港,同時將病人隔離在醫護船上,並鏟平災情最嚴重的太平山一帶民居,疫情至一九二四年受控制。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