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披露新例寬限3月

持股披露新例寬限3月

《證券及期貨條例》今日正式生效,其中對投資者影響最直接的,是實施權益披露的新規定,凡持股量達5%需要在3日內向港交所(388)申報,否則會被檢控。不過,證監會主席沈聯濤表示,會有3個月寬限期,期內對違反規定者會先發出警告信,不會立即檢控。
不過,沈聯濤強調,寬限期不適用於條例其他部份,證監會將視乎情節的嚴重性對違規者積極打擊,以維持市場質素及保障投資者。他重申,證監會雖有較大權力去對付違規者,但同時會增加透明度。
對於港府計劃將港交所的上市審批工作移交證監會,與新例實施雙重存檔制度的安排有出入,沈聯濤表示,會按新例與港交所共同執行雙重存檔制度,若日後安排有變是日後的事,目前與港交所合作進行順利。

雙重存檔制續推行
另外,新例會成立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取代內幕交易審裁處,證監會可就涉嫌市場失當行為,轉交財政司司長決定,是否透過新審裁處提出民事研訊程序,或對較嚴重個案轉交律政司提出刑事起訴。沈聯濤表示,稍後政府會委任一名法官出任新審裁處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