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著名中醫師陳卓明成為首批註冊中醫師,但跟他學醫的三名兒子卻遇上阻滯,雖聲稱在父親的醫館行醫逾二十年,但醫館發出的證書未獲中醫管理委員會接納,要求他們參加執照試,取得及格才可成註冊中醫。三名兒子認為管委會之決定無理,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尋求推翻該決定。
中醫師陳卓明有六名兒子,全繼承衣鉢。他昨日表示,兒子們跟他行醫逾二十年,當局不讓兒子們豁免考試,實不公平,若兒子參加執照試,合格機會不高,因為他所教授的一套醫術,與考試要考的根本不一樣。陳卓明直言自己年紀大,遲早會退休,他不怕醫術會失傳,最擔心兒子們無法掛牌行醫,不能繼續造福人群。
申請人陳德孝、陳德渠及陳德權,答辯人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入稟狀指出,三兄弟於○○年十月向管理會呈交證明,申請成為表列中醫,至去年九月,接獲管委會通知,指他們不符合在港連續執業十年以上、及持管委會接納的中醫學歷之資格,故需參加執照試,考得合格才可申請成為註冊中醫。
三兄弟指出,他們分別於七八年及八一年加入「陳卓明父子中藥醫館」,獲該醫館發出證書呈交管委會,證明行醫年資,但管委會在亳無理據基礎下不接納該證書。他們認為管委會之決定無理及不合邏輯,故要求法庭頒令,撤銷管委會決定,或重新考慮他們的個案。
據《中醫藥條例》,管委會中醫組接納有關表列中醫,在○○年一月三日前,已在港連續以中醫執業最少達十五年,或已在港持續以中醫執業最少達十年,兼取得當局接納的中醫學歷資格,可免試。
陳卓明的醫術乃來自父親真傳,陳於六六年為香港足球總會隨隊軍醫,到馬來西亞參賽,其間協助治療當時首相拉赫曼的風濕頑疾。陳於七七年返港開醫館。
案件編號:HCAL27-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