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噴雪青年判服務

聖誕噴雪青年判服務

【本報訊】二十歲地盤工人去年聖誕日凌晨在尖沙嘴文化中心外,手執兩罐顏色噴條四處狂噴,導致途人叫嚷走避,警員作出口頭警告,更以粗言及不文手勢相向,早前裁定一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名成立,裁判官昨判案時斥被告案件性質嚴重,情況一觸即發,可能構成危險,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六十小時。

導致途人起哄
被告張智輝,二十歲,任職地盤工人。被告於去年聖誕日凌晨,在尖沙嘴文化中心外,雙手各持一罐噴雪,與另一男子展開追逐,一邊奔走、一邊噴,導致在場其他市民呼叫及閃避。
警員上前截停被告並作出口頭警告,被告反應激動,以粗言及不文手勢相向,引來圍觀途人傳出噓聲。警員將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KCCC2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