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愈來愈多港人北上經商發生糾紛,被公安「無期扣押」而人間蒸發。最新一宗是五十七歲的港商梁錦鴻,九九年經皇崗返港時被廣東省公安以涉嫌詐騙扣押,惟案件至今尚未正式審訊,事主被扣押三年多,家人也不准相見,過着與世隔絕的日子。
社區組織協會昨日陪同五名被內地執法機關無理逾期拘押港人的家屬,前往立法會申訴部鳴冤。梁錦鴻的女婿麥先生表示,梁於九三年與一間中資集團在深圳松崗合資經營紙品廠,梁後來向該合資公司借貸七十三萬美元(約五百六十萬港元),以供其在港自設的紙品廠周轉,並有按時償還利息。
豈料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梁經皇崗返港時突然被廣東省公安廳公安以涉嫌詐騙罪名拘押,其後獲悉接收還款的中方負責人因為牽涉貪污而被法院判處死刑,梁卻被牽連其中而被扣留。麥先生表示曾被公安要求以「還贓款」名義繳付二十萬元人民幣,奈何事件未有轉機,至今內地方面未有向其外父提出正式起訴,只將其拘禁於廣州苛木朗看守所,沒向家屬交代詳情,亦拒家屬探訪。
麥先生指本港入境處及保安局曾發信予內地有關部門查詢,惟石沉大海。「我哋只係希望政府可以向內地爭取,盡快將事件交由法院正式審理,得出結果,好過𠵱家無止境咁等落去。」麥先生說。
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指出,另外有五名港人亦已分別被扣押七個多月至兩年半不等,遠超內地法定上限的三十七天。他批評現存中港通報機制形同虛設。他促請特區政府在全國主要省市設立辦事處,安排專員協助處理港人被扣押問題,以及提供跨境法律援助服務。與會的立法會議員楊耀忠承諾,會盡快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如何改善通報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