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智慧:存款證續期有利有弊

理財智慧:存款證續期有利有弊

現時在香港發售的銀行存款證,分為可續期及不可續期兩種。
如果銀行發售的存款證是不可續期的,那麼投資者就像做了一個較長年期的定期存款。而在存款證尚未到期之前,存款證的持有人可以肯定能收到存款證上所訂定的息率。
可續期的存款證是指,存款證在到期之時,銀行(存款證的發行人)有權選擇續期,把存款證的壽命延長。
以兩年期可續三年期的存款證為例,存款證在面世兩年之後便會到期,但銀行可以決定是否續期。如果當時市場的息率較兩年前的息率為低的話,銀行便有很大機會不會續期,屆時投資者便要取回本金,再去找尋別的投資機會。
相反,如果兩年到期之後,市面上利率大幅飆升,銀行要維持較低的融資成本,便會把存款證多續期三年,並按照預先議定的息率,派發利息予存款證持有人。
因此,購買可續期的存款證,要有心理準備,就是存款證的壽命可能會被延長。
由此可見,投資在可續期存款證會較為「蝕底」,因為假若未來利率上升,投資者的資金會因銀行續期而被套牢,投資者便會損失賺取較高息率的再投資機會。

續期息率一般較高
所以,假若有兩款年期相若,風險程度類同的存款證,明顯地,可續期存款證的息率會較不可續期存款證的高。其次是那隻可續期存款證的息率,通常在續期之後,會較續期之前的息率高,用意是給予存款證持有人多些「甜頭」,使到續期之時,投資者心裏舒服些。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