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很慶幸,沒有扔掉那條黃色綠色的領呔。這條領呔,對我沒有甚麼實際用處,但我打算把它一直好好保留下去。
「用處」,並不是我保留東西的原因。要是有用的東西才留起,我這個「冇鬼用」的男人──有些婦女這樣稱呼?提醒我──又怎何以仍在街走來走去呢?有些東西,我覺得它們「幾得意」,所以留起。當然,有些少我二三十歲的妹妹仔也很得意,但我不會把她們留起,我不是那些阿伯富豪,我知道甚麼適合自己做,甚麼不適合。
沒錯,有些對我將來可能有用的東西,我也會留起。好像說那些甚麼抽獎券,我就收起了一大疊。雖然那些派送抽獎券的公司,都說中獎者會獲專函通知,但我就是信不過他們。萬一我中了獎而他們忘記通知我,我問你,有誰會察覺這個人為錯誤?沒有任何人!所以我一定要留起所有抽獎券──這是沒有錢保留得意後生女的阿伯不介意做的事。
那些從報紙剪下來的折扣「Q旁」(coupon),我也很喜歡把它們留起。儘管我不大可能買盡所有有「Q旁」派的產品,但那些折扣券的確好像好抵,不儲起它們好像好唔抵。
至於那些對我將來沒有實際用處、但仍然被我留起來的東西,例如那盒某個地方的火柴,那支我用了很久但已壞了的自動鉛筆,那塊某個沙灘拾回來的石頭。看着它們,拿着它們,就會想起一些事情──它們如何得來的,當時的情景是怎樣的,以及許多與那些物件有關的瑣碎事。假如沒有留起它們,也許我不會記得起那麼多;我希望記得起很多很多。
那條黃色綠色的領呔,是兒子還很小的時候,用蠟筆和紙製成送給我的父親節禮物。我仍然清楚記得起那一天的天氣,那天我們午餐吃了些甚麼,還有其他瑣瑣碎碎的事。我慶幸沒有扔掉那條黃色綠色的紙領呔。
也許我應該扔掉那大叠抽獎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