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是一家大企業的部門主管,服務年資超過二十年。受到經濟放緩的影響,業績未能達至指標,公司決定裁減員工,並將多個區域部門合併,合併後的部門只會保留一名主管,而公司亦會制訂一套「自願離職計劃」給員工選擇。梁先生聽聞有關計劃後,正為如何抉擇而煩惱。
在經濟不景氣的環境下,部份公司在進行合併與收購時會裁減人手,以達致節流的效果。具規模的公司通常會推出「自願離職計劃」,希望在非強制的情況下裁減過量的員工達到雙贏的局面。
梁先生所面對的問題是,如果「自願離職計劃」不能達致預期效果,公司會否強制解僱員工呢?因此,梁先生在作出抉擇前應考慮清楚,接受「自願離職計劃」對其財務上的影響,或不接受「自願離職計劃」所可能要承受的後果。
梁先生今年只有48歲,按公司的規定,還有7年才達致55歲的退休年齡。在接受方案前,梁先生大可研究,方案所提出的補償,究竟是否足夠彌補循正常途徑退休的退休金。
由於計劃是以節省公司資源為大前提,梁先生自然很難要求獲取與原來退休福利同等的補償,而許多以年資計算退休福利的公司,為使「自願離職計劃」更具吸引力,都會建議加長服務年資的年期。以梁先生的個案為例,如果公司將計算退休金的服務年期加長7年,他每個月便可獲取更高的退休金收入,而如果他選擇一次過提取退休金,他所獲得的整筆金額也會因服務年資的延長而增加。
「自願離職計劃」的賠償一般會較為慷慨,從金錢利益去考慮,當然有其吸引之處。但以梁先生的年紀,在經濟不景氣下,要再尋找一份同樣待遇的職業,或轉至另一行業發展,機會已然不大。有見及此,梁先生應要作更深入的考慮,就是以按「自願離職計劃」所獲得的福利,加上個人儲蓄及其他可提供收入來源的資產﹙例如房屋、股票、債券等﹚而計算出來的總資產值,是否足夠應付退休後的開支。若是足夠的話,梁先生選擇提早退休,享受悠閒生活,亦不失為一大樂事;但若總資產不足以應付退休後的開支,梁先生則可考慮繼續留任,以累積退休後所需的資金。
接受「自願離職計劃」,除了會損失退休前的收入外,還損失其他福利,如假期、人壽保險及醫療福利等。如果梁先生公司所提供的醫療福利是惠及其配偶及子女,當梁先生離職後,他可能要額外花費很大筆的金錢購買家庭醫療保險。因此,梁先生若未能妥善安排離職後的家庭醫療保障,他就應考慮不接受「自願離職計劃」。
此外,如果梁先生的經驗及技能是人力資源市場所渴求的,他接受提早離職後,不但沒有影響他的仕途,並且可提早獲取一筆可觀的離職補償及退休金;若梁先生有意自創個人事業,他亦可從「自願離職計劃」的補償中,獲得足夠的資金另作發展。
梁先生可根據以上原則,衡量本身處境及財務狀況,才決定是否接納「自願離職計劃」。許多「自願離職計劃」皆是可以商議的,關鍵在於僱員提出的理據是否充份。若梁先生欲提早離職,不妨提出合理理據,爭取較佳補償。最後,公司推出「自願離職計劃」,通常是裁員的先兆,因此,如梁先生不肯自願離職而最終被裁減,可能會錯失獲取優厚補償的機會。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本文資料不應被視為建議或推銷本文所述之任何投資產品及項目。投資附帶風險,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將來的表現。請參閱個別投資產品及項目的銷售說明書及資料概覽文件,以便獲取有關資料。本公司並不保證本文內容是否完整,如對本文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諮詢專業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