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另四男女 今解東區提堂<br>廉署起訴高級警司冼錦華

同案另四男女 今解東區提堂
廉署起訴高級警司冼錦華

【本報訊】曾經掀起一場警廉風波的「冼錦華案」,昨日有突破進展。廉政公署正式落案起訴警方毒品調查科前高級警司冼錦華,及另外兩名警務人員和兩名女子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14(4)條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落案起訴的五名男女包括冼錦華,四十五歲,高級警司;吳保安,三十九歲,高級督察;陳俊強,四十一歲,警署警長;車桂榮,四十七歲,主婦(冼錦華妻子);林春葉,女,四十二歲,商人(吳保安妻子)。

可被判監一年
冼錦華等人去年被廉署以懷疑非法收受利益等罪名拘捕。各人被控的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14(4)條罪名,一經定罪,最高會被判監一年及罰款兩萬元。廉署表示,會繼續調查有關貪污的指控。
廉署指早前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拘捕了三名警務人員及兩名市民,並於調查案件期間要求各人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列舉三年內的支出,但五人涉嫌未有遵照有關法例要求。
廉署指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14(4)條,若廉政專員有合理理由懷疑任何人士觸犯該條例所訂罪行,可向原訟法庭申請,並可獲授權藉書面通知,要求有關人士提交陳述書,列明他的一切開支及法律責任,任何人士如不遵照根據該條例發出的通知書辦理,可因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14(4)條而被檢控。
據廉署稱,被落案的五名人士涉嫌在沒有合理辯解下,並無完全遵照二○○二年九月十六日送達予他們的有關通知書辦理,即沒有列舉在通知書日期之前三年期間,他們、配偶、父母或子女的生活費用而招致的一切開支。
冼錦華去年五月十六日晚,他被廉署人員以懷疑非法收受利益罪名拘捕。廉署事後再拘捕吳保安等人。消息稱,廉署調查被捕各人的收入及財政來源,但有人拒絕透露收入證明,及在收到廉署發出的通知後,未能依時發出有關收入、資產的證明。

引發警廉衝突
由於冼錦華是廉署近年拘捕的最高級警務人員之一,故引起傳媒廣泛報道,並掀起一場就「冼錦華案」而起的警、廉衝突,警方除暗示廉署向外透露案情,對被捕人不公平,更發出聲明,指廉署發布的資料不足以支持其公布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