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症若失控刊憲成疫埠

疫症若失控刊憲成疫埠

根據《檢疫及防疫條例》,為防止傳染病擴散,特首可禁止或規管病患者、懷疑患病者或接觸者的活動,並可扣留他們,限令他們留在家中或入住檢疫中心。本港上世紀曾爆發多次大規模疫症,也曾對病人採取隔離政策。
衞生署解釋,若達到無法控制疾病擴散的地步,才會刊憲宣布香港為疫埠。本港曾於八六年八月因霍亂肆虐時成為疫埠,但不足一個月疾病受到控制,除下疫埠之名。定為疫埠後,港府會知會世衞組織,讓其他國家採取相應措施。世衞組織發言人PeterCordingley表示,現時本港已爆發非典型肺炎,也成為受感染地區,但未算是一種無法受控的傳染病,所以世衞仍維持原來的旅遊指引,毋須勸籲港人暫停出外,亦不會提議旅客不要來港。

大鼠疫禍延30年
立法會議員勞永樂指出,六十年代本港實施四日一次供水,很多人染上霍亂,政府安排病者和家人入住隔離營,其中一個隔離營就在北角。至八六年本港再次爆發霍亂疫症,但當局再無隔離病者。
在一八九四年,席捲南中國的鼠疫蔓延至香港,據稱當時有三千人染病,六萬人逃離本港。為控制疫情,當局將港島上環太平山街一帶鏟平(後改建成卜公花園),衞生局逐家逐戶搜尋病者、消毒、清理屍體,並設醫護專船將病人隔離,疫情到一九二四年才受到控制。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