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本便利》第五百七十期相關文章的圖片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案件昨於淫褻物品審裁處進行覆核聆訊。影視處代表指有關照片旨在展露及賣弄女性胴體,並非為展露紋身,應維持原來評級。《壹本便利》執行編輯作供指裸體突出紋身位置的美感,指性感可加強刊物特色,案件押後至四月二日判決。 要求覆核的申請人為壹本便利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OAT/GOT/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