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遭停職的恒生銀行總經理壽明及銀行信貸部經理,在職時收取地產商提供的名貴勞力士表連賄款共八十萬元報酬,協助對方取得超過三十個豪宅物業貸款,涉案商人更借虛假交易騙取恒生九億元信用狀貸款。壽明及涉案商人等三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收受及提供利益共十八項罪成立。壽明即時還押監房至明天判刑,並將喪失高達二千二百萬元巨額退休金。 記者:柯弘毅
五十六歲的壽明,加入恒生銀行三十五年,九六年升任總經理。同案信貸部經理盧沛成,五十歲,兩人昨各被裁定四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成。三十三歲商人何小海,裁定十項串謀提供利益罪成。
三被告同樣還柙候判。代表壽明的資深大律師王正宇表示壽明六四年中學畢業後即加入恒生銀行,工作期間屢受銀行主席嘉許,扶搖直上,九六年升至總經理。薪金連房屋津貼月入共二十四萬元的壽明,自九九年六月被捕,翌年底落案後停職停薪,至今毫無收入,對其家庭影響甚大。而原將於三年後退休的壽明,亦會因罪成失去二千二百萬元退休金。大律師並指壽明因本案承受巨大壓力,身心憔悴,致耳朵亦出毛病,要求法庭輕判。
盧沛成代表律師求情時指盧七三年預科畢業後加入恒生至今,但職級遠較壽明為低。律師亦指何小海只是聽從父親何紀樁指示行賄,替父承擔罪責。何小海因騙取九億元銀行信用狀貸款,去年中在高院被判囚九年。
法官蔡慧蘭裁決時指,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的歐江國際有限公司前財政總監殷蕙蘭誠實可信,認為壽明及盧的確曾從她及何小海手上收取勞力士表及現金賄款作報酬,令歐江在申請銀行信貸方面獲得優厚條件,判三被告罪成。
案發於九四至九八年間,由何紀樁持有的歐江國際投資地產市場,向恒生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何紀樁要求盧沛成、及信貸部主任黃大偉(現已潛逃加拿大)等幫忙提高物業估值,及獲壽明協助批出貸款。歐江其後就兩個灣仔會景閣物業,取得合共逾三億二千萬元貸款,其他申請貸款的物業合共逾三十個。何小海又按黃建議,利用虛假紡織品及電池買賣,騙取銀行九億元信貸,近半屬壞帳,銀行損失近三億元。
案件編號:DCCC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