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的燈箱有M記廣告。冰天雪地一雙情侶深情道別,依依不捨相擁。主角是一包薯條。
它道:「最愛:怎捨得放手」,「愛就是分享一切」。男生是台灣走紅的范植偉,女生不知是誰。
記得在電視上偶然看過這廣告,男生冒着風雪送女生上火車,車開動了,女生落寞地緊擁他為她披上的大衣——竟發覺袋中有包薯條。她好開心地大吃那(不新鮮的,變冷變軟塌的,油炸的高脂食物)——薯——條。還有個「不以為然」的表情,把他的大衣拈開。別礙着我。
因為是宣傳薯條的關係。
最近的版本,經過修改,她薯條照愛,但最後那個「乞人憎」的表情給剪掉了。
真有趣。有沒有人發覺?
再hardsell,也不能無情吧。
那帥哥如此賣力地濃情蜜意,抵不過一包廉宜的薯條?給你溫暖的不是他的大衣,而是一包過氣的薯條?說不過去。
商品再好,把它褒揚到超越愛情,是反效果,騙誰?前功盡廢。所以後來覺悟了。
小說散文詩歌音樂戲劇舞蹈書畫廣告攝影……任何作品,令人感動的難忘的,一定是「情」,而不是「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