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尖東著名夜總會中國城,不滿兩名前僱員盜用夜總會名義,與內地人簽約做合作夥伴,在西安開夜總會,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並索取賠償。 中國城夜總會由原告亮途發展有限公司經營,被告是華順國際有限公司及中國城前僱員曾玉華及梁冰(均為譯音)。 根據入稟狀,梁於今年三月向原告主席伍廷禧表示,他跟內地人簽定了中港聯營協議,在西安開夜總會。原告發現,曾、梁二人暗中成立華順國際,向外冒充是中國城夜總會老闆。 案件編號:HCA107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