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戰爭犯罪 - 王岸然

美國的戰爭犯罪 - 王岸然

逾千枚導彈蹂躪一個有五千年文化的古城。目的是甚麼?一個軍事目標?為了殺一個獨裁者?為了減少寶貴的美國大兵的人命傷亡?還是為了建立新的美國霸權!人類的文化遺產在政客的功利目標下變得一文不值,請同聲譴責!
人類的現代文明亦被口口聲聲自詡為正義的邪惡政客破壞得七零八落。戰爭的發動者,布殊與拉姆斯斐爾德之流,以國際法的標準,分分鐘犯了戰爭罪。他們深知,所以一直巧言令色,不知的是盲目為了美帝叫好的淺薄之徒。
國際法可不是伊斯蘭文明,而是西方價值觀下對戰爭情況下一樣要顧及人權、環境與文化保護所制訂的基本原則。這些由世界各國精英法律學者,包括美國人在內所發展出來的原則,最不願尊重,最千方百計要避開戰爭中國際法對交戰國種種規限的,正是美國。
今天,用千枚導彈狂炸巴格達,要製造所謂震懾(shockandawe)的心理效果,是違反《日內瓦第四公約》及國際刑事法庭(ICC)所訂下的原則的。所謂震懾,是製造核武式化武所產生的效果,要瓦解敵人軍心,但就犯了戰爭罪。
千枚炸彈,威力等同原子戰,還不是甚麼大殺傷力武器?國際法常識,亦知道戰爭只可針對軍事設施,不是平民,不是民用設施。美國的「震攝」卻是人人有份,而平民較軍人只會更痛苦。
有信仰的人,今夜請為較我們北京,有更深遠歷史的巴比倫古城祝福。筆者無神論,但若是有上帝,筆者要質問,你為何偏幫邪惡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