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報道選擇熱門話題,但立法機關的工作是全面的,議員也是全面分擔這些工作,所以有不少工作根本完全不獲報道,除了即時直接有關連的人士,就不受注意,這是正常的,但是有些市民以為議員除了傳媒上報道的行為之外就不做任何建設性的工作,卻是錯誤的,事實並不是這樣。
其實,單是受傳媒注意的大事,自去年十月立法會後會開始,已經不少,目前同時要處理的起碼有二十三條立法、財政預算、政府大幅削減開支造成的各方面影響、人口政策、外傭薪酬與僱主徵費掛鈎成為間接外傭稅的合法性問題、公務員薪酬調整的制度改革,更緊急的有非典型肺炎擴散及控制。財政司司長在積極考慮加汽車首次登記稅期間買車的操守問題,只是不能不認真處理的緊急事件之一。
但同一段時期的立法會會議議程及報告會顯示,立法會通過了好些重要的法例,例如上周的《人事登記(修訂)條例》,為我嚴重反對的智能身份證跨出了立法第一步;《少年罪犯(修訂)條例》提高刑責年齡,在過程中參與的議員,致力逼使政府檢討及改革香港非常過時的少年犯司法程序及司法程序以外的處理方法;通過了實施《商標條例》的日期及《商標規則》,過程中將一些可能嚴重妨礙新制度順利推行的關鍵條文修改等等。要說起來,這個小框框連寫一個星期也列不完。這些工作是繁重而必要的,對香港的國際地位及公眾和社會利益十分重要,要花的時間也自然不少。議員的基本薪酬自九五年以來沒有改變,隨通脹通縮浮動,個別議員在通脹時將上調款額付還庫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