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塑膠原料公司東主欲購買有海景的花園單位,睇中青山公路低密度住宅漣山,獲發展商及地產代理再三保證有海景後,斥資八百七十多萬元買樓,收樓後才知海景欠奉,遂於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指控發展商及地產代理作失實陳述,要求討回已付樓價及賠償損失。本案原告是永進塑膠原料有限公司,被告是運明企業有限公司及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
根據入稟狀,原告的兩名股東兼董事孔繁強及陳潔如於去年一月初,欲購買青山公路漣山有海景的花園單位,當時漣山尚未落成,美聯姓陳代表遂帶二人到陳列室看示範單位,並說花園單位只有十二個,全部擁有海景,賣剩兩個,又按宣傳單張圖則及樓盤模型,保證花園單位有海景。其後,發展商姓簡代表亦保證全部花園單位均有海景,又給予樓價百分之六折扣,兩董事遂答應以八百七十六萬九千多元,買下漣山其中一座的5B花園單位。
不過,去年十月原告一方收樓時,才發覺5B完全無海景,而且花園空地前的圍欄設計,與宣傳單張所描述大有出入,花園外亦有小山丘遮擋景觀,遂向發展商及地產代理投訴,但談不攏,遂興訟追究。
案件編號:HCA105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