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三日內申報

持股5%三日內申報

去年10月,有「隱形富翁」稱號的實用貨倉常務董事陳君實、黃慧貞夫婦,因為持有超過10%中華汽車(026)股權沒有申報,被證監會檢控,引發一般投資者的股權申報問題。

有10日寬限期
今次《證券及期貨條例》其中一項變革,便是修訂權益披露的規定。現時投資者凡持股量達10%,須在5日內向港交所(388)申報;4月1日後,披露界線降低為5%,通知期亦縮短至3日之內。政府解釋,此舉是為使香港達到國際披露及監管準則,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令投資者對大股東及董事進行的交易有更全面了解。有關披露規定亦適用於衍生工具及股權性質的改變。
新規定雖於4月1日生效,但有10個營業日作為寬限期,即4月14日為限。為確保不違例,手持相當股票的投資人士應該找出所買股份的已發行股數總數,以自己持股量除以已發行股數,便可知是否超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