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平等任務:上司性騷擾怎麼辦?

非常平等任務:上司性騷擾怎麼辦?

由平等機會委員會與香港電台聯合製作節目《非常平等任務》是根據真實個案改編,以戲劇形式展示現今社會上不平等及歧視情況,本欄將於下星期開始逢周五同步刊出有關節目內容,並闡釋有關平等和歧視的條例。

誘惑?有惑?
Sarah是性騷擾事件的受害人,其男上司不斷要求與她建立私人關係,多番作出言語及身體上的騷擾,並以她的工作評估報告要脅,使她飽受精神和心理上的傷害。她向公司管理層投訴後,調查似乎不了了之,騷擾行為仍然繼續。最後她毅然向平機會投訴,期望還她一個公道。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僱主可能要對其僱員在受僱期間的性騷擾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

性騷擾定義
性騷擾是指一些涉及性的冒犯行為,受害人不僅不情願,而且感到受辱及害怕。不受歡迎的性要求,或在性方面得到好處的要求,均屬於性騷擾。無論男女都有可能受到直接或間接、身體上或口頭上的性騷擾。例如:
 ‧不受歡迎的身體接觸,如擁抱、親吻或觸摸
 ‧被人摩擦身體
 ‧不斷追問別人的私生活
 ‧使人反感的涉及性的手勢
性騷擾亦包括營造一個在性方面有敵意或具威嚇的工作環境。例如:
 ‧與性有關的言論或笑話
 ‧與性有關的不雅圖片或海報
 ‧對別人的性別作出侮辱或嘲笑
 ‧挑逗性的口哨

僱主的責任
僱主有責任防止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假若僱員在受僱期間有性騷擾行為,無論有關行為是否獲僱主知悉或批准,僱主均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然而,如果僱主能證明已採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去防止僱員作出性騷擾的行為,例如在工作場所落實執行性騷擾政策,就可以此作為辯解。為了僱主本身及僱員的利益着想,僱主應制訂政策,處理及防止工作場所出現性騷擾。
節目逢星期五晚上七時在無綫翡翠台播出,這集《誘惑?有惑》的節目內容,市民可透過港台網上廣播站(www.rthk.org.hk )及教育電視網站(www.eTVonline.tv )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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