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大法歷十年始出台

證券大法歷十年始出台

被譽為「證券大法」的《證券及期貨條例》,是綜合10條現行有關證券及期貨市場的法例,條例共有17部及10個附表,共409條條文,另外已生效的附屬法例有35條,為市場規管制度引入修訂。
其實這條綜合條例是經過逾10年的諮詢及討論,最初於96年4月公布首份條例草案草擬稿諮詢文件,當時只綜合了8條由證監會負責執行的法規。

集10條現行法例大成
但經過市場變遷,港府於99年決定重新編寫該條例,00年4月再次推出諮詢文件,同年11月向立法會提交草案,單在立法會審議便已耗時16個月,最後主體法例於去年3月獲立法會三讀通過,其後陸續推出相關的附屬法例,一併於今年4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