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長康邨各座的污水渠接連大廈外排污渠的轉彎位過短,容易引致渠塞,房屋署曾加大水管,但淤塞情況持續,有住戶多年來備受污水倒流問題困擾,但房署只將責任推卸,是居民「冇公德」所致。
公屋戶譚先生不滿房屋署多年來未有徹底解決其單位污水倒流問題。「住咗七年,間屋浸咗七次,次次都浸到全屋污糟,但房署始終冇解決到,咁嘅屋點可以住落去?」
譚先生居於青衣長康邨康豐樓二樓,自三年前開始,洗手間坐廁便多次因污水倒流湧出污水,將其單位淹浸,至今已有七次,每次發生事故時,房署雖有派員處理及調查,但答案只得一個:「樓上啲人冇公德心,丟啲雜物落嚟,整塞條喉。」通渠後便不了了之。
「淨係將責任推落居民度,又唔諗辦法解決。」譚先生不忿說,過去屋邨由房屋署管理時,他已多次因單位被淹浸作出投訴,但「一直冇做嘢」,至今年開始,屋邨外判管理後,便順理成章將「個波交畀管理公司」。
去年除夕,全屋又被污水所浸,令客廳家具浸至損毀,噩夢尚未過去,日前又再重現,「咁嘅屋點可以住落去?」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根據紀錄,譚先生的單位於今年一月底及三月曾發生污水倒流,「之前冇紀錄,可能係太細單,或者戶主自己整好,所以未有紀錄。」發言人續稱,該署發現引致譚先生單位出現污水倒流,是因為去水喉內有許多雜物,諸如豉油碟、毛巾等,疑是樓上單位住戶缺乏公德,丟下雜物所致,該署已就有關問題加強宣傳,張貼告示,提高居民意識。同時與工程部研究加設喉管疏導污水的可行性,並研究解決辦法。
不過青衣區區議員丁衍華指斥,房署只將責任推卸在居民公德上,「即使有居民冇公德,房署都有責任做啲嘢解決。」
他指出,長康邨各座為三十多層式設計,污水渠由頂直通到地下,但地下接連大廈外排污渠的轉彎位只有四吋,根本不足疏導,當多人使用時,便會「去唔切」,因而引致污水倒流或氣流「倒谷」情況;過去,他亦曾收過多宗相同投訴,房署其後將地下去水管加大,但因長期使用,內層繁殖貝殼類,令內面管道收窄,房署需作定期清理,故疑因保養不足,而令淤塞情況持續。 (○三一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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