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對手告區議員敗訴

競選對手告區議員敗訴

【本報訊】現任沙田區區議員黃國雄,於九九年一次沙田區議會會議上發表言論,指前競選對手陳作點「舊年有劑嘢,已經守緊行為」,惹來對方控告他誹謗。高等法院法官昨頒下判詞,裁定該誹謗案缺乏訴因,判黃國雄誹謗指控不成立,兼得訟費。
原訴人陳作點,從事貿易生意,被告黃國雄為現任沙田區區議員,二人於九四年區議會選舉同角逐沙田錦英苑選區一席位,最終黃勝出選舉。

議會上言論受保障
法官在判詞指出,原訴人指稱具誹謗的言論,刊載於經修訂的會議紀錄,是發生於入稟提出訴訟後,根本不構成誹謗訴訟的訴因。被告發表該番言論時,確實與當時會議上討論的課題有關,是履行公務,可享豁免起訴。
案件編號:HCA1607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