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於前日(二十日)接獲新西蘭領事館的電郵,澄清有關謝霆鋒經理人霍紋希日前接受本報訪問時,指霆鋒往新西蘭拍MV毋須工作簽證一事,強調若有人欲在新西蘭工作,必須事先申請簽證,信件意譯如下:
我從職員處得知昨日(編按:即本周三)出版的《蘋果日報》報道中,有提及藝人與攝影隊毋須工作簽證,便可進入新西蘭進行拍攝工作(編按:即謝霆鋒經理人霍紋希指霆鋒往新西蘭拍MV毋須工作簽證)。
很遺憾,這說法並不正確。
事實上攝影隊到新西蘭工作,必須事先申請工作簽證。隨函附上的資料,是關於有些人想到新西蘭工作,卻被發現沒有工作簽證時,他們有可能被拒絕入境及離開新西蘭。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查詢。最後希望貴報讀者不會因此而誤會旅客沒有工作簽證,亦可以進入新西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