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錦松被踢爆以權謀私,趕在預算案公布前偷步買車而得以避稅。只是梁錦松矢口否認他有心避稅,劈頭誓願說:車是在一月二十三日才登記,而他是在二月才決定增加汽車登記稅。他在預算案公布前買車只因「政治敏感度不足」,能得以避稅則是「無心之失(得)」。再加上董家店中的一眾出來說項:年薪二百多萬的財政司長不會為了區區五萬元而刻意避稅的、梁錦松放棄過千萬年薪來做財政司長,偷步買車避稅只是無心之失。為了證明有錢佬不會做賊,梁錦松還在香港人面前大晒金錢:說我避稅五萬嗎,我便捐雙倍(十萬)出來做善事;不是五萬是十九萬嗎,那我梁某再捐夠三十八萬又何妨。
終於有人戳穿了梁錦松的一連串謊話:三月十五日在董建華給梁司長的信中,清楚不過地指出:「你的書面顯示自去年十月三十一日,你已積極參與有關調整汽車首次登記稅建議的討論」。
至此,梁錦松以權謀私偷步買車避稅的表面證據已成立,他為了逃避罪責一次又一次地在全港市民面前講大話,他的操守、他的誠信及他的人格亦一併宣布破產。只是董建華指摘梁錦松「違反了《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的第5.1及第5.4條」的同時;那邊廂卻認為梁錦松「在三月十日向我提出請辭的做法……是高尚情操的表現……故毋須請辭」。這與殺人犯罪成自知必死,自行向法官請死,法官說他「這樣做是高尚情操的表現」,故只批評了幾句便判殺人犯無罪釋放又有甚麼不同!
清乾隆年間,浙江巡撫福安康因貪污罪被判死刑,老謀深算的和珅本來與福安康是死對頭,但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在乾隆面前為福安康求情,要求皇上免了福安康的死罪,只要福安康「以銀代罪」了事。福安康為了報答和珅的救命之恩,便上了和珅的賊船與和珅狼狽為奸,協助和珅在乾隆年間橫徵暴斂民脂民膏八億両,使和珅成為由古至今第一大貪官。整天叫香港人多研究中國文化的董建華先生,你今天這樣輕易放過一個已罪名成立的梁錦松,莫非,你也想做和珅第二嗎?
蘇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