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漏洞貨倉官地變車場

招標漏洞貨倉官地變車場

九龍灣一幅只供存放貨物官地公開招標出租,但招標條文未有清楚列明不可用作「停車場」,結果被中標承租者用作停車場,業內人士批評政府投標條文不清晰,漏洞容易被人利用,造成不公平。

地政署早前將九龍灣啟信道一幅面積七萬平方呎土地,公開招標出租,標書列明只可供存放貨物之用,業內人士黃先生按指定程序入標競投,希望可租得該幅官地,用作存放公司的大型機器。但最終該幅官地被另一間公司投得,月租每平方呎不足一元。

對投標人士不公平
黃先生投訴稱,其後他發現該幅官地被用作停車場,供近一百輛旅遊巴停泊。今年二月他曾向地政署投訴,地政署雖證實用作停車場屬違例,但卻不採取行動,至今官地仍用作停車場,對當日投標承租用作存放貨物的人士不公平。
他說:「地政署明知有人違法,又唔做嘢。」他說,早前九龍灣另一幅官地公開招標出租,列明用途為停車場,但月租每平方呎高達七元,「如果用呢個價嚟計,七萬平方呎月租要四十九萬元,𠵱家可以月租不足七萬元租到七萬平方呎土地用作停車場。地政署監管咁寬鬆,即係鼓勵人哋違法,咁我下次都可以照辦煮碗。」

停泊旅巴私家車
該幅出租官地位於九龍灣啟信道輔警總部旁,現時門外掛有「私家倉地,非請勿進」告示牌,四周鐵絲網圍欄全用布圍着,除有大量旅遊巴停泊外,亦見有私家車停泊,且見車上均掛有車牌,並非存放在內的「貨物」。

正諮詢法律意見
九龍灣地政處向本報證實,該幅官地是以短期租約形式出租作露天貨倉,供「存放貨物(不包括貨櫃、建築材料及《危險品條例》第2條或任何修訂或替代條文所界定的危險品)之用」。
地政處今年二月亦曾接獲投訴,指官地被用作停車場,地政處立即進行調查,並於二月二十八日及三月三日實地視察時發現約有二十多部旅遊巴士停泊,該處已於二月二十八日、三月五日及三月七日去信上址租客要求修正用途,惟至今仍未收到租客正面回應。地政處現正諮詢法律意見,以便定出下一步行動。
(○三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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