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參觀的九龍城裁判處大樓,是最新落成的裁判處,所以少年法庭的設備也最符合現代理念的要求。同一層樓只有兩個庭,都是少年法庭,一個處理刑事審訊,另一個專門處理照顧及保護令。保護令法庭的設備與一般法庭完全不同。我們所見,法庭就是一個大房間,裏面一張大大的長方形會議桌,短的兩頭坐着律師和法庭工作人員,長的兩邊,面對大門的一邊坐着少年庭法官,接受保護令的孩子就坐在對面的一邊,社工和家長坐在孩子身旁。整個房間光線和色調調和,雖然莊重,卻不可怕。
保護令不是刑事程序,接受保護令的孩子不是罪犯,而是警方或社工碰到身心受危害而需要幫助的孩子,例如離家出走的問題少年、在賣淫場所發現的未成年少女,或在虐兒投訴中發現被父母虐待的兒童等,都有可能由社工或警方向少年法庭申請保護令,作適合孩子需要的管束和照顧。
老式的做法是由少年犯法庭兼顧,少年庭法官在未開始審理刑事案件前先處理保護令,所以環境氣氛都加強孩子受懲罰的感覺。新式的安排親切得多,法官對着孩子,有時甚至可以扮演嚴親益友的角色。
新式的審理刑事罪案的少年法庭,安排設備與舊式的分別不大,只是色調光線較平和,嚴肅中避免過份令少年犯感到敵意。不過,新舊比較,新的還是好得多了。
可是,走到大樓地下的囚倉,情況卻是天淵之別,比陳舊的東區裁判處大樓好不了多少。而且未成年的女童和少女,與成年女犯人共囚一倉,等候保護令的孩子坐在倉外長板櫈上,彷彿公眾看不到之處就不必保護少年,真是莫大的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