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家庭長大 失父愛 恨在心<br>單親少年圖姦7歲妹候判

破碎家庭長大 失父愛 恨在心
單親少年圖姦7歲妹候判

【本報訊】成長於破碎家庭的十六歲少年,歸咎母親是父母婚姻破裂的罪魁禍首,令他失去父愛,又不滿她經濟封鎖及箝制交友自由,一直懷恨在心,為求報復,竟將怨恨發洩在年僅七歲的妹妹身上,企圖向她施暴,母親大義滅親將他舉報。涉案少年昨於高等法院承認企圖強姦及非禮兩罪,法官下令提取他的精神、心理及背景報告,押後下月九日判刑。

還柙期間企圖自殺
高院法官湯寶臣指被告能夠勇於認罪,避免妹妹出庭作供,相信他已有悔意,但仍然要承擔法律後果及懲罰。而據辯方律師稱,被告在還柙期間曾企圖自殺。法官勸誡他放棄自盡念頭,因為從他父母呈上法庭的求情信來看,他們雖然傷心,但仍然支持被告,若他自尋短見便對不起父母。

事後血衣棄置屋外
律師求情時形容本案是一宗典型家庭悲劇。被告雙親離異,與妹妹及母親同住。被告認為母親是離婚的罪魁禍首,怪責她令自己失去父愛。一年前,母親為令他遠離青衣的朋友而遷往紅磡,大大減少他與友人的相聚機會,加上母親處處偏心妹妹,令他更加不滿,才萌起報復之意。律師稱案情雖然嚴重,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坦誠認罪,沒有逃避,予以輕判。
根據案情,去年十月十二日下午,當時十六歲就讀中三的被告與年僅七歲的妹妹共處家中。他吩咐妹妹入房脫褲,她照辦後被告便企圖強姦她。之後他用手指插入妹妹下體,令她出血,事後將妹妹染有血迹的衣服、廁紙及床單等棄置屋外。
母親晚上回家,發現女兒下體滲血,追問下女兒和盤托出。母親怪罪被告,他反指摘母親令一家生活困難。其母於是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控訴家人待他不好,為報復才狎弄妹妹。
案件編號:HCCC2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