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龍反對國泰飛全貨運

港龍反對國泰飛全貨運

【本報訊】港龍航空反對國泰航空(293)復飛上海、北京及廈門3條國內航線的聆訊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港龍代表律師胡漢清突然提出,由於國泰從沒有就全貨機業務提出論據,即使國泰獲發牌復飛國內線,要限於客機及客機的「肚下載貨」,不可經營全貨運。
國泰去年申請復飛國內線的刊憲文件寫明,申請服務包括客、貨運,飛機類型包括貨機。但胡漢清昨指出,國泰在申請過程中,從沒有提及全貨運。港龍計算財務影響時,也沒有計及對全貨運的影響,故牌照局不應考慮國泰經營全貨運的申請。港龍02年客運及全貨運收入分別是7.7億元及8.9億元。

引用《基本法》論據
胡漢清也重提《基本法》觀點,他說,早於2000年,香港已跟內地簽訂航空運輸安排,除北京外,香港只可指定1家香港航空公司經營,港龍是指定航空公司,若牌照局再批出牌照,即是違反有關安排,「向中央政府摑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