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成功在高等法院取得「百億富豪九叔」之弟、利順證券公司獨資經營者羅肇剛的破產令,顯示其保障證券商客戶的決心。法律界人士表示,羅肇剛破產後如要離境,必須知會破產管理署,否則可能觸犯「逃債」刑事罪。
證監會中介團體及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張灼華表示:「證監會謹此提醒業界致力保障客戶資產的重要性。如果任何註冊人違反其持有及保護客戶資產的授信責任,證監會將會毫不猶豫地對其採取必要的行動。」
高院昨日聆訊有關申請,證監會傍晚即宣布,已取得羅肇剛的破產令。破產管理署署長將依據《破產條例》的規定處理羅氏的個案。
羅肇剛為裕泰興創辦人羅肇唐(人稱九叔)之弟,市場估計羅肇唐坐擁200億元身家,近期更趁市道低迷,斥巨資連續掃入旺舖。
羅肇剛在事發後一直沒有露臉,市場傳聞他身在新加坡。證監會發言人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曾經成功聯絡羅肇剛,但不肯透露他是否身在香港。專門處理債務官司的律師梁永鏗對本報表示,破產者其中一項限制,是每次出境要知會破產管理署,如果破產官在一定時間內未能聯絡破產者,會將事件列為「逃債」,因屬刑事罪行,執法部門可能發出通緝令。
如果破產官與羅肇剛取得聯絡,則會登記債權及其資產。羅肇剛除了出境要知會破產官之外,也不可以賭錢,貸款100元以上須申報,生活不能揮霍,例如不能隨意乘坐的士。
證監會於2002年6月7日根據《證監會條例》的規定,向羅肇剛送達限制通知書,禁止羅氏買賣證券及處置或處理任何由羅氏本人或利順證券公司持有的資產。同年7月18日,該會取得針對羅氏的凍結資產強制令,防止羅氏違反限制通知書的條款、保存及保護羅氏和利順證券的資產免被非法取用;並於同日獲得法院頒令,委任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的譚自覺及丁佳珍為羅氏及利順證券的財產管理人。
證監在採取行動前,已接獲119宗查詢及10宗投訴。羅氏當時表示,無法補足虧欠客戶的資產。證監並未公布受影響的客戶資產金額,市場人士估計數以千萬元計。